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
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
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
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
算编制办法》(铁建设 [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
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办法》 予以发布(另
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铁建
设 [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铁
建设 [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
编制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 [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
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 [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
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函 [2002]52号)等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