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
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评价办法(试行)
1 前言
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
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2 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
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
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
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和安全现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