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轨道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性状
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
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
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
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
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轨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
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