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机维护技术标准
通 则
1、信号机(含信号表示器,下同)的设置位置和显示方向,应使接近的列或车列容易
辨认信号显示,并不致被误认为邻线的信号机。信号机的显示,均应使其达到最远。曲线上
的信号机,应使接近的列车尽量不间断地看到显示(因地形地物限制的除外) 。
2、各种信号 机及表示器,在列 车规定分级制动距 离小于 800m时的显示距离:
a)进站、通过、遮断信号机, 不得小于 1000m。
b)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 不得小于 800m。
c) 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 机,不得小于 400m
d)调车、矮柱出站、矮 型进路 、复示信号 机,容许 、引导信 号及各种表示器,
不得小于 200m。
在地形、地物影响视线的地方 ,进站、通过、预 告、遮断信号机的 显示距离,
在最坏条件下,不得小于 200m。
色灯信号机
1、 信号机 的安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泥信号机柱不得有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