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补充技术要求
本要求是对《钻孔任务通知单》的补充,应与《钻孔任务通知单》一同下发各钻探
机组,本要求解释权属地质组人员,钻孔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联系地质组。
一、 记录
1、黏性土: XX~XXm:名称,颜色、结构构造、塑性状态、夹杂物成分及含量等;
2、砂类土: XX~XXm:名称,颜色、密实程度、潮湿程度、粒径组成、夹杂物成分及
含量等;
3、碎石类土: XX~XXm:名称,颜色、密实程度、潮湿程度、粒径组成及含量、颗粒
成分、颗粒形状及风化程度、充填物成分性质及含量;
4、基岩: XX~XXm:名称,颜色、结构、构造、风化程度,岩石坚硬程度、岩体破碎
程度、 PQD、溶蚀情况、溶洞及充填情况等。
5、注意,地质记录中对于软弱层、溶洞、破碎带、淤泥(包括灰、灰黑色,软塑~流
塑状黏性土)不得漏写。
6、经地质人员同意后移动的钻孔,在《钻探记录》位置草图中应表明清楚,同时量测
与原孔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