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一)生产加工阶段产品的保护措施
1、型材加工、存放所需台架等均垫木方或胶垫等软质物。
2、型材周转车、工位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不允许型材
与钢质构件或其他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3、玻璃周转使用玻璃架,玻璃架上采取垫胶垫等防护措施。
4、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并垫以毛垫等软质物。
5、型材与钢架之间垫软质物隔离
(二)产品包装阶段防护措施
1、产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包装。
2、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3、型材包装应尽量将同种规格的 包装在一起,防止型材端部毛刺划伤型材。
4、型材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5、型材包装采用先贴保护胶带,然后外包带塑料膜的牛皮纸的方法。
6、包装工人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表面划伤、气泡、腐浊等缺陷或在包
装其他产品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