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 107号
《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业经1998年10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
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1998年11月12日
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施
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 房屋拆除、 设备安装、 管线敷设、
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土木工程、建筑构配件及预拌混凝土生产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银川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
门。银川市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为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实
施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施工安全实行“企业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