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铁闸门检验标准
铸铁闸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1.铸件
1.1灰铸铁的机械性能应符合 GB 9439规定。铸造铜合金的机械性能应符合 GB 1176
规定。
1.2 铸铁件表面所附有的型砂、氧化皮、冒口、浇口和多肉等应清除干净。
1.3 主要铸铁件 (如门框、门板和导轨 )应时效处理。
1.4 铸件不允许有裂缝、 疏松和浇不足等缺陷。 如有气孔、缩孔和渣眼等缺陷时
应补焊与修整,但必须保证铸件质量。
1.5 铸件的铸造偏差应符合 GB 6414规定。
2.主要构件
2.1 门板
2.1.1 门板应整体铸造,闸孔在 400mm及其以上时应设置加强肋。
2.1.2 门板应按最大工作水头设计, 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5,挠度应不大于构件长度的 1/1500。
2.1.3 门板的厚度应在计算厚度上增加 2mm的腐蚀裕量。
2.1.4 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