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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作业指导
第一章安全警告
1、司炉工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操作;
2、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3、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4、锅炉点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5、锅炉水质应符合 GB1576《工业锅炉水质》
6、锅炉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7、安全阀每月应作一次手动放气试验
第二章作业指导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
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 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
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 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 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
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