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施工组织设计
一、现场条件说明
1、工程名称: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乡“吉林村”公共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二标段),建筑面积为配套用房 3898.6 ㎡及配套设施等,
其中:锅炉房建筑面积 500.25 ㎡,地上一层,跨度 18米,檐高 6.64
米,框架结构。库房 13栋,建筑面积共计 2939.69 ㎡,地上一层,
跨度 6 米,檐高 3.3 米,砖混结构。幼儿园建筑面积 458.66 ㎡,地
上一层,跨度 10.4 米,檐高: 3.9 米,砖混结构。计划 2013年 5月
25日开工, 2013年 12月 1日竣工,总工期 191日历天。
2、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乡,交通便利。
3、施工、生活、物资条件;该工程施工地平整,施工道路畅通,
水由附近水源引入。
二、设计说明及依据
本工程平面图的设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图、 施工总平面及
施工现场条件为依据进行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