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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场站专项整治
的通告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长政发 [2014]19 号
【发布部门】 长沙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5.28
【实施日期】 2014.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场站专项整治的通告
(长政发〔 2014〕19 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减少砂石污染,提升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环境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要求,结合《长沙市混凝土搅拌场布局规划》,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开展全市预拌商品
混凝土企业场站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的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