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规范建设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长
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
交付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
风险”工作原则, 抓住重点项目、 重要环节、 重点内容和关键时点实施跟踪; 结合审计机关
的承受能力和审计人员的技术水平量力而行; 把握审计监督的职责, 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工作;
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行计划管理。
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 提出全年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跟踪审计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