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
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 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
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 ,应在吊离
地面高度 0.5 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
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 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
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