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与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发展, 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 维护电子病
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及配套
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与实施步骤
本制度适用于电子病历当事人在本院内运用电子病历进行的各类医疗活
动。
第三条 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总务科是本院电子病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实施电子病历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病历的审批工作;
三、指导协调电子病历的实施;
四、监督、稽查电子病历的使用;
五、保障电子病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当事人权益。
第四条 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子病历的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