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阜政办发〔 201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和谐劳动关
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安排一名领导
主抓此项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 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县区政府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
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职能,联动治理
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联动治理,
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级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 不定期地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研究新情况,
采取新举措,着力解决保护农民工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