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锚喷防护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名称 : 所属分部工程名称 : 所属建设项目 :
工程部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桩号、墩台号、孔号) 防护表 11( 6.8.2)编号:
基本
要求
1、锚杆、钢筋和土工格栅的强度、数量、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2、混凝土及砂浆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掺剂,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
合比施工。 3、边坡坡度、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岩面应无风化、无浮石,喷射前应用水冲洗干净。 4、钢筋应清除污锈,钢筋网与锚杆或其他锚固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时钢筋不得晃
动。 5、锚杆插入锚孔深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的 95%,孔内砂浆应密实、饱满。 6、喷射前应做好排水设施,对漏水的空洞、缝隙应采用堵水等措施,确保支护质量。 7、钢筋、土工
格栅或锚杆不得外露,混凝土不得开裂脱落。 8、有关预应力锚索的基本要求见本标准第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