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 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卫生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
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
注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维护劳动者健
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
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 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
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