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调试
一、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进行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
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动
下降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电功能调试时,应将防火卷帘控制器分别与消防控
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相关的火灾
探测器、卷门机等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
常工作状态。
2、 备用电源调试时,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
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
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
作。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保证防火卷帘控制器在备用电
源供电条件下能正常可靠工作 1h,并应提供控制器控制卷
门机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帘自重垂降, 控制卷帘降至下限
位所需的电源 (检查方法: 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
观察电源工作指示灯变化情况和防火卷帘是否发生误动
作。在切断卷门机主电源,使用备用电源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