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缆防火封堵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确保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生产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贯彻“预防
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
本管理规定。
1.2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场所和设施所使用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防
火封堵设计、施工和验收。
1.3 本规定所指的电缆防火封堵指封、堵、隔、涂、包。
1.4 本规定参照《电力设计典型消防规程》 、《火力发电厂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电
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等规定制定。
1.5 有关电缆防火施工图册:
电缆防火总的说明 F418S-D1361
电缆防火总的部分 F418S-D1361
主厂房及集控楼电缆防火 F418S-D1362
炉后及除尘器电缆防火阻燃施工图 F418S-D1365
500KV 配电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