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胶轮车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各单位务必在 8月 10日前发回机电部邮箱
为了规范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以下简称防爆胶轮车 )在井下
的使用管理,杜绝由于管理不到位及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 按照《煤
矿安全规程》、《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技术检验规范 (暂
行)》《煤矿矿用防爆柴油机技术检验规范 (暂行 )》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使用的防爆胶轮车,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
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胶轮车使用单位要制定《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胶轮
车安全操作规程》,矿、科、队要定期组织对运行车辆进行全面检
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车辆检查、检修要认真填写记录,
已被待查。
3、防爆胶轮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按特
种作业人员管理,取得公安机关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