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防雷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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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气象法, 加强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提高管理水平,防止雷电灾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防雷设施管理。
第三条 机构及人员设置
1、分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兼管防雷设施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监察科为防雷设施管理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3、设备维修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防雷管理的方针、政策。
2、对分公司防雷设施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防雷设施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五条 防雷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责
1、 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防雷管理的方针、 政策 ,宣传并执行防
雷设施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监察科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3、设备维修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负责防雷设施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