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
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 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
人体静电的设施, 如安装接地栏杆等; 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
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
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
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
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