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面积计算规范
一、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规则:
摘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 GB/T50353-2013, 2014 年 7
月 1日起实施,原编号 GB/T50353-2005废止。
第 3.0.21条、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面积。
第 3.0.21 条、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
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二、 房产测量规范计算规则:
摘录《房产测量规范》编号为 GB/T17986-2000。
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3.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算。
附录 B(提示的附录)成套的房屋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