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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39号〕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 2005 年 7 月 30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0月 1 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 年 7月 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
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
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