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一节 燃气设施和燃气具
第二节 燃气使用
第三节 燃气事故预防和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 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燃气经营企业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层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生
产、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
使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开采、液化石油气炼制及其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不适
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生产、运输、消防和特种设备
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