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一>隐蔽工程验收及验收项目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 分部工程,在隐
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
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 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
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一、验收程序: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
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 ,附上相应的工
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
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注:所有表格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
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2、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
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 (检测或核查),
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 监理工程师在《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