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 爆水 袋棚 的设 置标 准及 要 求
一、主要隔爆棚的设置地点:
1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 、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 、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水棚的设置地点:
1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
2 、采区内的煤或半煤巷掘进巷道;
3 、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含
与煤仓、装煤点相通的巷道)。
三、隔爆水袋棚的设置方式及位置:
水袋棚安设前后 20 m巷道内的断面要一致;距掘进头、
回采工作面上下口、转载点为 60—200 m;与巷道交叉口和拐
弯处的距离为 50—75 m;与风门、风窗的距离要大于
25 m。每两处水棚设置点间距不大于 200米。
四、水袋棚设置的规定与要求:
1 、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 30m,辅助隔爆水棚
的棚区长度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