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职能,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
料均属归档范围(详见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一)文书档案要求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
(二)科技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后二个月内归档。
(三)会计档案在年度终结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由财务
部门保管一年,期满由会计部门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四)声像载体材料在完成制作后三个月内归档案。
三、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齐全性和完整性。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三)凡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纸一律要求纸质优良,文件
要求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书写符全档案规范要求,用炭素
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禁止使用纯蓝墨水、铅笔、彩色笔、
圆珠笔或复写纸书写, 以利于长期保存, 按 29、7cm ×21cm
规格( a4)纸装订案卷(特殊情况采用折叠式)。
四、归档份数
本机关各类文件材料归档一般一式一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