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雅苑一期雨污水合同
雨
污
水
合
同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河南兴建置有限公司延津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本着建筑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承建的 延津县兴建雅苑一期住宅小区雨污水管道分项工程工
承包给乙方。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依据《合同法》、
《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兴建雅苑一期雨污水工程
工程地点: 延津县永安大道与民安路交叉口
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一期全部污水管安装工程,主管、支管、和雨
水进水井等建安工程。
4 承包范围:全部(含机械、材料、人工等工程所需所有费用 |)。
进入厂区的表层土清理,机械人工税金材料。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