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11〕4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风险控制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建设、造价咨询、施工、监理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公平合理地分担工程建设过程
中的造价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
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07号)、《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
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 [2008]2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
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风险控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周期较长,发、承包双方应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
识,切实弄清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 共同分担和合理分摊工程造价风
险,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建设工程造价风险通常包括政策性调整风险、材料价格风险
和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