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11〕8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由于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
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现就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管理的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 2000〕38号,以下简称《工期定
额》)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 是承发包双方签订工程施工
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工期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进度、
确定投标工期的参考依据。
二、《工期定额》的工期天数(以下简称定额工期)是指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成
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符合合同约定竣工验收条件, 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止的全
部施工日历天数。
三、招标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