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发行行为,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 、《公司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发行行为,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 、《公司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
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
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
(二)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是指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
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