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爆电器设备井下
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单位:天隆彩印公司
2、施工地点:大柳塔煤矿 22煤 1盘区
3、施工内容:安装井下演戏巷道各类牌板
4、施工时间: 2014年 8月 5日--2014年 8月 8日
5、施工设备:柴油发电机
6、工程负责人:胡守和 施工负责人:卜风平 安全负责
人:袁俊
二、安全措施:
1、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必须了解现场供电情况和所停电设备
状况,同时了解现场环境并向施工人员传达本措施,分工到人,责任
明确。
2、施工地点必须经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在 0.5%以下方
可施工。
3、施工前对现场前后 10米范围内进行防尘, 施工现场要备有两
台合格的灭火器。
4、非防爆电器设备在下井前,应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外壳完好无
损,电缆无破皮,设备性能良好方可下井使用。
5、非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专职电工持正操作;
在搭接电源要先停电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