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惟一上级的命令。 各级部门
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职能部门。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 中型建设工程。 总监理工程
师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 组织和指导,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子
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各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 具体领导现场专业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
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
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 "个人管理 ",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 通晓多种知识技能,
成为 "全能 "式人物。
(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在监理机构内设立一些职能部门,把相应的监理职责和权力
交给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能范围内有权直接指挥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