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施工图核对制度
1、设计单位分批提供图纸和施工资料时,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人
员,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资料)进行复核。 (项目分部总工组织
技术人员进行初审,项目总工组织专业工程师进行综合审)
2、工程部组织部门人员到现场核对, 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设计部门。
3、全面复核图纸,复核工程量,查漏补缺、提出疑问。
4、核对地区、分种类征(租)用土地、迁建筑物清单。
5、核对详细工程数量(包括大临工程)汇总表。
6、核对“详细工程数量汇总表”相一致的工程明细表。
7、核对工程材料汇总表。
8、核对建筑物位置及结构尺寸的标注有无矛盾、标高、坐标、地
形地貌有无问题;所需定型图、标准图、参考图一览表、是否已过时、
作废等。
9、形成审图纪要,提交监理、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技
术交底会议进行研究。
施工图核对组织机构
初审:
负责人:分部总工 唐清华、祝 军、贺胜祥
审核人:分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