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成本控制
1. 进度控制:
1.1. 采用目标工程进度实现百分比( %),进行综合评定。
1.2. 评价内容主要为工作项目进度的检查、 工作项目的进度控制、 工
作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工程延期和工程(工作)延误等要求。
1.3. 每月工作进度均列入评价, 每半年进行一次周期综合评定, 评定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1.4. 持续时间是进度的重要指标, 指已经使用的工期与计划工期相比
较以描述工程完成程度。
1.5. 进度指标按已完成工程的价值量。 即用已经完成的工作量与相应
的合同价格(单价),或预算价格计算。
1.6. 持续时间按工程项目节点工期进行分解和评定, 以每月上报监理
单位或公司的月进度工作项目完成工作时间和部位进行月度评
价。
1.7. 在评价或评定的考核期内,实际完成与计划完成比值低于 70%时,
进度控制 分值不计入该评价或评定期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