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7.1 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7.1.1 固定资产管理
1. 设备要统一编号。为了便于管理,易于识别和监督,凡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按
照上级的规定,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劳务队自带设备及外租设备应编制临时管
理号码;大型设备按照规定喷涂企业标识。
2. 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做好设备资产管理系统各类数据提供和管理工作,定期
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
3. 做好设备统计报表工作。项目设备管理人员按时收集每台设备的原始记录资料,
按照报表制度和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计算,填表上报。
4. 做好设备的调拨、调度和出租工作。凡改变隶属 (产权)关系的设备,调入、调出
单位都要及时做好交接和固定资产的帐目处理工作。认真做好闲置设备的调剂工
作,出租设备要签订租赁合同。
5. 自制设备,经鉴定验收合格后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应规
定型号或规格;并按设备分类代码编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