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为了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隐患保证安全运
转,配电室的所有电气设备, 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应夜巡一次(关
灯检查)。
二 .未经考试合格的培训、实习人员,不准进行单独巡视。巡视
时禁止移开或越过栅栏, 更不准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 并不得
进行其它工作, 如需在设备上工作时, 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第二
人在场进行严格的监护, 凡属于上级变电所管辖的设备应取得对方同
意方可进行工作。
三 .巡视高压设备时,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10KV 不小于
0.7米,在巡视时发现的缺陷,应按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四 .互感器: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应无异常响声,接地线应牢固
可靠,高低熔丝应完好,二次回路不得短路。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一
次和二次的接线应接触良好,不过热,示温腊片不溶化,接地牢固可
靠,二次不允许开路,不允许过负荷。
五 .电力电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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