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
2009年总第51期
CONSTRUCTION
工中地下水 位降至基底下 1.0~2.0m。(2)基坑开挖引起流砂、涌土或坑
底隆起失 稳时 ,应立即停止基坑内降水或挖土 ,进行 堆料反压 ,周围环
境允许时 ,也可配合坑外降水。(3)基坑开挖应注意 基坑纵向的边坡稳
定 ,必要时可 采取跳槽方式进行 。(4)基坑开挖和主体结构施工 期间 ,应
按设计要求控 制基坑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施工 安全。(5)施工 期间基坑
周围地表 沉降应控制在 30mm 以内。
5 基坑监 测
根据本 工程的特点和周围环境 的情况以及基坑规范 要求 , 本工
程需对支 护结构 深层侧向 位移 (测斜 )、基坑顶沉 降和位移、基坑周边
地面和管线沉降、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本基坑采用动态设计、信息化
施工原则 ,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 位进行严密
监测,监测结果必须 及时反馈,根据对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