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变形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
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 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
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
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 9.1 节的规定。每一周
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
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
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