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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新余技师学院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新余技师学院 (公章)
所属省份: 江西省
主管部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章)
法人代表: 刘焦华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790-6344246
手机号码 18007905080
电子邮箱 liujh@xinyu.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制
二○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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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要 求
一、《实施方案》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二、《实施方案》须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
标,要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
标、可监测指标和经费预算。
三、填写内容文字要准确简练,内容要重点突出,数字
要精准无误。
四、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 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
距为固定值 16磅。
五、《实施方案》请使用 A4 纸,双面印,左侧装订后
一式四份连同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