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专项技术规范
1 绿化及环境保护
1.1 范围
本章工作内容为公路工程施工及维护期间的环境保护, 以及公路
绿化工程中植物的种植和管理等的有关作业。
1.2 一般规定
1.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
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污水、废料和
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治扬尘、汽油
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
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2)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噪声
大的施工作业,应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3)本规范其他各章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承包人在公路施
工阶段应予严格遵守。 任何因公路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承包人都有
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 并且应保证业主免于承担由于这种污
染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