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 250 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 200 公里以上的客
运列车专线铁路。
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
人防相结合,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综合管理格局。
第四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对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
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