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工艺
3.7.1 路基工程
3.7.1.1 级配碎石、级配碎石加水泥及混凝土、砂浆的拌和要求
路基基床表层、过渡段填筑的级配碎石、级配碎石加 5%水泥以及改良土填料等混合料
采用厂拌法施工;混凝土采用自动计量拌合,砂浆采用机械拌和。分别设 3座混合料拌合站
统一进行厂拌级配碎石 (级配碎石加 5%水泥)的拌合生产供应,挡护工程混凝土就近与桥梁或
隧道工程混凝土拌合站共用,级配碎石的生产实行严格的准入及准出制度,水泥、碎石及砂
等材料的材质满足要求方能入厂,级配碎石等混合料的级配、含水量及水泥的灰剂量、含水
量等满足要求方能出厂。
3.7.1.2 填料及压实标准
路基填筑时,基床、过渡段及基床以下部分路堤的填料与压实标准以及地基条件等均要
满足铺设相应轨道类型的要求;基床表层、路堤与桥台过渡段、路堤与横向结构物 (立交框架、
箱涵等)过渡段、路堤与路堑过渡段采用的级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