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管理, 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
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 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
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用、脚手架费(包括: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
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 水平防护架)。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