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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车安全作业指导书
1、吊车司机和挂钩指挥人员,必须视觉、听觉正常良好,经过体检合格,符合特种作业
人员身体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 方准独立操作。严
禁其他人员随便开动和指挥。
2、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大车、小车、轨道、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
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必须听从起重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5、吊车工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6、操作制动器手柄时,应先从“ 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
先转回“ 0”位。
7、当:接近卷扬限位器;
大小车临近终端;
与相邻吊车相遇时。
速度要缓慢,不得用反车代替制动,不得用限位代替停车,不得用紧急开关代替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