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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的
通知
六政〔 2006〕8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已经 2006 年 2 月 17日市政府
第 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发展和经
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 2003〕 7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以下简
称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