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的探讨
“三合一”建筑就是将集生产(经营) 、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建
筑。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形式多样化,个体
私营经济不断发展,一些经营(含生产、加工、储存、服务等)与
住宿为一体的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三合一”建筑现象日益严
重,而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也日益显现。
关于“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本人根据《消防法》有关
要求,结合“二停、六清、八到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谈几点
看法。
一、“三合一”建筑主要存在的问题
1、建筑设计不规范。凡“三合一”建筑都不是根据实际需要设
计建造的。一是多为改建建筑。有的设置在同一座平房建筑物内,
有的设置在同一幢高层建筑物内,有的是租赁或利用倒闭的厂房,
有的是由民用住宅改建的,并不适合作为经营 (生产、加工、储存、
服务等 )用途 ,有的甚至将人员住宿场所设置在简易木阁楼和木夹
层内。其建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