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
员管理规定》(建质 [2008]75 号),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目的
为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
故,通过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确保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证书》人员具备独立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作能力。
二、考核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机构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从事 建筑电工、
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
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