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建议
案由: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 加强我市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是增强物业效用、 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加强社会管理,
建设幸福汕头的现实需要。
据统计,我市中心城区住宅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约各占
50%。截止至 2012年 9月,我市现有 528个物业管理小区中,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
举业主委员会的只有 64个。我市有三级以上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共 185家,其中:
一级资质 5家,二级资质 4家,三级资质 176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约 1万人。
在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市于 2012年 8月正式通过了《汕
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并于 2012年 12月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
开始有法可依。但根据我会 2012年 5-9 月间开展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调研
发现,现实中仍存在不少难